文号 | 郏政办〔2021〕35号 | 索引号 | 000jx-00000-2022-00001 | 发布日期 | 2021-12-29 |
主题分类 | 政府办公室文件 | 有效性 | 有效 | 服务对象 | 全社会 |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,县人民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开展“三个一批”活动,持续强化“项目为王”理念,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,经县政府常务会同意,建立《郏县重大项目建设(“三个一批”活动)推进机制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分包重点项目制度。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由县委书记、县长负总责。各重点项目的联系领导是推动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,涉及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,及时收集、掌握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,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二、建立重点项目核查制度。运用“四不两直”工作法,定期或不定期采取专项核查、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核查。重点对“三个一批”项目;省、市重点项目;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全覆盖督导核查。主要核查项目真实性、合规性、要素保障、营商环境等。
三、实行重点项目双周调度制度。常务副县长对“三个一批”项目每两周调度一次,分包县领导对分包内项目做好日常调度。采取视频调度与现场调度相结合方式,责任单位负责同志按照项目时序进度,汇报项目进展情况、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。
四、实行重点项目月汇报通报制度。建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,每月由县委书记或县长主持召开一次,每名联系重点项目县级领导汇报项目情况,重点汇报在项目要素保障方面协调解决的问题,对存在的共性问题,进行现场交办、限时解决,在下一次会议中,督查局通报进展情况。
五、开展重点项目季观摩评比活动。每季度举行一次,县四大班子领导、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、乡镇(街道)党政负责人参加,对观摩项目逐一点评,激励先进,鞭策后进。
六、完善评比奖惩制度。实行半年考评,年终总评。坚持将项目建设列入综合目标考核,加大分值占比。完善项目建设考核奖励办法,继续对项目建设“三个一批”、争取中央资金工作进行奖励。发挥好项目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,坚持在项目建设中锤炼干部、发现干部、选拔干部。
2021年12月29日